法律新聞 / 記住這圖案!「行人優先區」10月上路 限速20公里禁按喇叭~
新聞摘要:
1. 新增行人優先區標誌:
2. 行車速度限制:
在行人優先區內,車輛行駛速度不得超過20公里,並禁止按鳴喇叭。一般超速可罰新台幣2400元,嚴重超速最重處3萬6000元罰鍰。
3. 交通部修正草案:
交通部預告「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修正草案,新增行人優先區起(終)點標誌,並規定行車時速不得超過20公里。該修正草案預告期為3天,將與內政部的施行細則一併於10月實施。
4. 網狀線規定修改: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同步修改網狀線規定,禁止車輛在網狀線範圍內臨停或暫停,確保網狀線範圍內保持淨空。車輛行至有網狀線之處,遇有前行或轉彎車道交通擁擠時,應於網狀線範圍外暫停,不得行駛入網狀線範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