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事實
2021年1月,陳姓律師於台北市文山區戶政事務所申請換發不登載父母及配偶姓名、出生地、戶籍地址等資訊的身分證,但遭戶政事務所拒絕。
陳不滿提起行政訴訟,一審法院判定其可免記載相關資訊,但最高行政法院最終改判陳敗訴。
#法律依據
1. 憲法相關規定:
(1)大法官釋字第603號解釋:保障資訊隱私權及資訊自主權。
(2)憲法保障人民不表意自由權。
2. 相關法律:
(1)國民身分證管理辦法:規定身分證應載有相關個人資訊,除非符合免列印的例外情形或特殊註記情形。
(2)戶籍法:規範戶籍登記制度。
#分析與結論
1、#一審台北高等行政法院 認為,父母及配偶姓名雖可供辨識個人身分,但屬間接辨識資訊,且揭露配偶全名會對配偶的資訊隱私權造成不利影響,記載於身分證上違反比例原則,不符戶籍法授權意旨,過度侵害個人資訊隱私權。因此,判定陳姓律師的身分證可免記載雙親及配偶姓名等。
2、#最高行政法院 則認為,身分證是依據戶籍登記資料製作,包含較重要的個人識別資訊,方便國民隨身攜帶。根據國民身分證管理辦法,除非符合例外情形,否則必須一律列印相關資訊。最終判定原判決有誤,改判陳姓律師敗訴確定。
3、結論: #根據現行法律規定及最高行政法院判決,國民身分證必須登載父母及配偶姓名等相關個人資訊,不符例外情形者不得免登載。
新聞來源:自由時報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6908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