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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1日 星期五

被繼承人遺產稅申報前如何取得金融遺產參考清單 及 如何補報而免受罰 ?

 前言:

繼承人在申報遺產稅時,經常因資訊不明確或資料收集困難,導致發生短漏報的情形。為避免違法與遭裁罰,財政部提供「遺產稅金融遺產參考清單」供查詢使用,但最終仍須由繼承人自行核對、誠實申報。

以下透過實例提醒繼承人應注意的申報細節與補報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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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遺產稅金融遺產參考清單

(一) 查詢目的

減少繼承人查找遺產資訊的困難與時間成本。避免遺產申報過程中發生遺漏或錯誤。

(二) 使用時機

在申報遺產稅前,可向稅捐稽徵機關申請,有助於準確掌握被繼承人遺留的金融財產資訊。作為遺產稅申報的參考資料,但非唯一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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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實例說明:

(一) 案例背景

1. 某位繼承人(甲君)於申報前申請 「金融遺產參考清單」。

2. 因急於分配遺產,未等清單到手,僅憑自行蒐集資料申報遺產稅。

(二) 未核對補稅因此受罰

1. 申報後才取得清單資料,卻未比對與補報短漏遺產。

2. 遭稽徵機關查核,依法補稅並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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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正確補報遺產稅的方法與建議

(一) 補報原則

1. 若發現遺產稅申報內容有短漏,應主動補報。

2. 包含未列入「金融遺產參考清單」的其他金融遺產,也應一併申報。

(二) 補報時限與免罰條件

1. 若超過法定申報期限,在未被檢舉或稽查前主動補報,可適用免罰條款。

2. 補報應向 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之國稅局 提出。

(三) 申報與諮詢資源

1. 免付費服務專線:0800-000-321。

2. 線上資源:「 國稅小幫手 」智能客服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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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來源:財政部高雄國稅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