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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6日 星期三

涉無照從事 心理諮商 北檢傳喚 藝人賴佩霞 說明

 法律新聞 / 涉無照從事 心理諮商 北檢傳喚 藝人賴佩霞 說明~

一、 新聞摘要:
藝人賴佩霞去年宣布,搭檔參選正副總統,但遭檢舉自稱「心理諮商師」,無照從事相關心靈課程,被台北市衛生局依違反心理師法開罰3萬元,並函送台北地檢署偵辦,承辦檢察官今以被告身分傳喚賴到案說明,訊後請回。

二、 法律依據:
藝人賴佩霞涉嫌違法違反心理師法之以下規定:
1- 心理師法 第27條 第2項規定:「非心理治療所或心理諮商所,不得為心理治療或心理諮商廣告。」
2- 心理師法 第36條(罰則):「違反… 或第27條第2項規定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3- 心理師法 第42條(未取得資格執業之處罰及其例外情形)未取得臨床心理師或諮商心理師資格,擅自執行臨床心理師或諮商心理師業務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新聞來源: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