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新聞焦點 / 立院三讀 #學生輔導法 修法增加輔導人力 未成年諮商不必經家長同意 ~
「學生輔導法」上路10年來首度大翻修,立法院會於11/29日三讀通過學輔法修正案。茲摘要其重點如下:
二、輔導人力編制
(一) 國小、中學、高中輔導員編制調整
1. 國小:24班1人調降為20班以下置1人。
2. 國中:24班1人降為12班以下置1人。
3. 高中:維持12班以下置1人。
(二) 專業化要求
1. 學校輔導主管宜由具輔導專業專長者優先任用。
2. 規範輔導人員職前訓練與在職進修時數及內涵。
三、少子女化趨勢應對
1.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需置專任專業輔導人員。
2. 依學校總數配置:
• 20校以下:置1人
• 21至40校:置2人
• 41校以上:以此類推。
3. 依學生總數計算,以4500人至5000人為基數。
四、專輔人員薪資待遇
1. 要求教育部研議專業輔導人員設置辦法。
2. 參考衛福部標準,規範薪資待遇:
• 心理師證書者:7等2階起薪,最高至8等7階。
• 專輔人員遴聘為督導,起薪最高至9等6階。
資訊來源: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