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新聞焦點 / 新、增建房屋逾期未申報設立 #房屋稅籍 會有罰則嗎?
未保存登記的房屋在建造完成後,若未在30日內申報設立房屋稅籍,是否會被罰款?
李先生最近買了一塊土地並在3個禮拜前建好房屋,未保存登記。李先生詢問若未來申報設立房屋稅籍,是否會被罰款。
1. 根據《房屋稅條例》第7條,新、增建房屋不論有無使用執照, #納稅義務人應於房屋建造完成之日起算30日內,向當地主管稽徵機關申報房屋稅籍有關事項及使用情形。
2. 根據《房屋稅條例》第16條,若逾期未申報設立房屋稅籍,除補繳應納稅額外,還需 #按漏稅額處2倍以下罰鍰。
3. 因此,依據上開《房屋稅條例》第7條及第16條之規定,李先生需在房屋建造完成之日起算30日內申報房屋稅籍,否則需補繳應納稅額,並按漏稅額處2倍以下罰鍰。
資訊來源:屏東縣政府財稅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