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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16日 星期五

耕地可以分割嗎?汐止地政指出1個關鍵時間 ~

常有民眾取得耕地後,想將自己持分的土地單獨分割出來做耕作使用,到地政事務所申辦案件時,卻被告知因為面積太小無法分割,這是怎麼回事呢?新北市汐止地政事務所特別製作耕地分割懶人包,告訴你1個取得時間點是關鍵。

1-耕地定義:耕地指依區域計畫法劃定的特定農業區、一般農業區等土地,為防止土地細碎,分割後每筆土地面積不得小於2,500平方公尺。
2-例外情況:

(1)民國89年1月4日以前的共有土地。

(2)民國89年1月4日以後因繼承取得的共有土地。

在以上二種情況下,即使分割後的土地面積小於2,500平方公尺,也可以辦理分割。
3-分割筆數限制:分割後的土地筆數不能超過原共有人數或繼承人數。如果有部分繼承人將土地持分轉讓給他人,則會改變共有關係,就無法適用以上的例外規定。
資訊來源:新北市汐止地政事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