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有民眾取得耕地後,想將自己持分的土地單獨分割出來做耕作使用,到地政事務所申辦案件時,卻被告知因為面積太小無法分割,這是怎麼回事呢?新北市汐止地政事務所特別製作耕地分割懶人包,告訴你1個取得時間點是關鍵。
1-耕地定義:耕地指依區域計畫法劃定的特定農業區、一般農業區等土地,為防止土地細碎,分割後每筆土地面積不得小於2,500平方公尺。
3-分割筆數限制:分割後的土地筆數不能超過原共有人數或繼承人數。如果有部分繼承人將土地持分轉讓給他人,則會改變共有關係,就無法適用以上的例外規定。
資訊來源:新北市汐止地政事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