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新聞 / 立法院三讀通過消防法修正案 未落實消防計畫致死傷可判7年~
一、 立法院通過「消防法修正案」: 屏東縣明揚大火造成4名消防人員殉職,引發基層消防團體呼籲修法強化職安。立法院三讀通過「消防法修正案」,規定廠商若未落實自主管理致人死傷,最高可課予管理權人7年刑責,並增訂消防安全衛生防護專章,要求消防機關成立專責單位。
二、 強化消防人員資訊權行使: 修正案要求工廠、儲存化學品倉庫或一定規模以上實驗室發生火災時,管理權人須提供場所平面配置圖、化學品種類及數量等必要資料,並立即指派專人現場協助救災。
四、 鼓勵吹哨者檢舉不法: 修正案擴大危險物品場所揭弊者範圍,從原來的危險物品工作行為人擴大為「場所所有工作者」,並明定地方政府應以實收罰鍰總金額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充獎勵金。
五、 新增消防職安規範: 修法增訂消防職安規範,要求成立中央安全衛生諮詢會並提出政策建議,各級消防機關應成立專責單位及人員,由局長主持防護小組,擴大基層消防人員參與機制。
資訊來源: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