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新聞 / 被繼承人之境外保單,若未納入遺產稅申報,恐遭補稅處罰 ~
新聞摘要:
2-案例說明:
中區國稅局查核發現,甲君生前投保的部分外國保險公司的人壽保險商品在其死亡時尚未解約,且該保險商品未經金管會核准。這些保單被認定為有效且尚未申請理賠,因此應計入遺產總額,並補徵遺產稅2,000萬餘元,處罰鍰1,600萬餘元。
3-提醒:
繼承人應檢視被繼承人生前是否有投保未經金管會核准的境外保單,並在未被檢舉或調查前,自動向稅捐稽徵機關補報並補繳所漏稅捐,以免受罰。
資訊來源:財政部中區國稅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