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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4日 星期二

憲法訴訟法三讀修正 全國律師聯合會:極端不妥應嚴厲譴責 ~

 法律新聞焦點 / 憲法訴訟法三讀修正 全國律師聯合會:極端不妥應嚴厲譴責 ~

立法院於113/12/20三讀修正通過憲法訴訟法部分條文。全國律師聯合會113/12/21表示,實質造成憲法法庭運作困難,造成台灣憲政體制嚴重危害,實屬極端不妥的立法,應予最嚴厲的譴責。
茲摘要新聞重點如下:
(一) 憲法訴訟法修正內容:
1. 大法官未達15人時,總統應於2個月內補足提名。
2. 參與評議的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10人,違憲宣告需9人同意。
3. 審理案件時,迴避的大法官人數超過7人,未迴避的大法官需4分之3以上同意才可作成判決或裁定;未迴避的大法官低於7人時,不得審理案件。
(二) 全國律師聯合會的批評:

1. 修法定額制與國民黨立委翁曉玲版本實質無異。
2. 大法官補足的時間和情況仍由立法院掌握,無法解決憲法法庭停擺的問題。
3. 修法提供憲法法庭可以拒絕受理聲請,無法解決憲法法庭癱瘓的問題。
(三) 憲政問題與擔憂 :
1. 當迴避的大法官超過7人,提高同意門檻的設計僅限迴避,未適用於因故缺額或無法參與審理的情況。
2. 違憲宣告的同意門檻被大幅提高至9人以上,使得作成違憲宣告的功能幾近喪失,人民對機關違憲立法的救濟困難,機關間的制衡作用受影響。
(四) 全律會的建議與譴責:
這次修法實質維持全律會先前所指防止癱瘓機制的惡意制度,更變本加厲地大幅提高憲法法庭作成違憲宣告、暫時處分、彈劾總統、副總統、宣告政黨違憲解散的同意門檻,形同拒絕憲法法庭作出任何違憲判決,直接閹割憲法法庭守護憲法及防免國家機關暴衝損害人民基本權的核心功能,惡意破壞台灣憲政秩序,實屬極端不妥的立法,應予最嚴厲的譴責。
資訊來源:中央通訊社 、 全國律師聯合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