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新聞焦點 / 就業服務法三讀修正 80歲以上長者聘僱外籍看護免巴氏量表 ~
一、立法院通過就業服務法部分條文:
(一) 雇主聘僱外國人從事家庭看護工作,#被看護者年齡80歲以上或70歲至79歲患有癌症二期以上者,得免經醫療機構之專業評估。
(二) 被看護者具有原住民身分時,評估與認定方式由衛生福利部會商原住民族委員會定之。
(一) 在野黨立委提案年滿80歲以上得免經醫療機構專業評估,即不用巴氏量表即可申請外籍看護。
(二) 勞動部及民進黨立委對國民黨團提案不表贊同,擔心修法可能造成外籍看護市場供需失衡,衝擊中重症家庭照顧權益。
四、民進黨團提出「多元免評」政策:
(一) 以勞動部去年10月起推動的「多元免評」政策直接入法,免評對象包括使用長期照顧服務申請及給付辦法之照顧服務連續達6個月以上、屬輕度失智症、中度吞嚥機能失去功能障礙、重度肢體障礙或罕見疾病、重度呼吸器官失去功能障礙等。
(二) 納入民眾黨團的滿85歲以上輕度依賴者,試圖說服在野立委,但均不被接受。
資訊來源:中央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