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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5日 星期三

法律新聞焦點 / 發票存載具還不夠,多一招中獎最高省4萬 ~


(一) 中獎人中獎政府舉辦之獎券,如統一發票或公益彩券,若中獎金額在250元(含)以上,是否需依印花稅法繳納印花稅?
(二) 中獎人使用載具儲存雲端發票並設定中獎獎金自動匯款,是否可以免除繳納印花稅?

1. 政府所舉辦之獎券中獎獎金,若中獎金額在250元(含)以上,中獎人應依印花稅法按中獎金額4‰課徵印花稅。
2. 若民眾於消費時使用載具儲存雲端發票,並設定中獎獎金自動匯款,可免繳納印花稅。
1. 若中獎人使用紙本發票領獎,例如陳先生統一發票中獎1,000萬元,需繳納4萬元印花稅。
2. 中獎人需依印花稅法規定,按中獎金額4‰課徵印花稅。
1. 若中獎人於消費時使用載具儲存雲端發票,並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設定中獎獎金自動匯款,可免繳納印花稅。
2. 例如陳先生若已事先利用電子發票設定自動匯款,則可省下4萬元印花稅。
新聞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大屯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