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修正「勞資爭議法律及生活費用扶助辦法」之重點摘要:
一、 擴大訴訟代理及必要費用扶助範圍
(一) 新增雇主未履行調解內容之爭議
1. 勞動主管機關調解成立後,若雇主未履行調解結果,勞工需聲請保全或強制執行,屬專業法律範疇。
2. 一般勞工可能因不熟悉法律程序而耗費大量時間與精力,甚至影響權益,因此納入扶助範圍。
(二) 將勞工作為反訴被告之案件納入扶助
1. 勞工提起訴訟後,雇主可能反訴請求損害賠償,使勞工陷入更不利的訴訟處境。
2. 本次修正將勞工作為反訴被告的爭議態樣納入扶助,確保勞工權益不受侵害。
(三) 施行時程
• 相關配套措施預計於115年1月正式施行,以配合作業調整時程。
二、 延長經濟弱勢勞工生活費用扶助期間
(一) 適用對象
1. 針對中高齡(45歲以上)、高齡及持有身心障礙證明的勞工。
2. 此類勞工在勞資爭議發生後較難短期內重返職場,導致經濟困難。
(二) 扶助期限調整
• 生活費用扶助期間由原最長180日延長至270日,以減輕勞工經濟壓力。
三、 法律扶助成效與未來展望
(一) 法律扶助成果
1. 自98年起,勞動部與法律扶助基金會合作,至114年1月已提供超過3萬7千名勞工訴訟扶助。
2. 累計協助勞工爭取約新臺幣102億元的勞動權益,對勞工保障具顯著成效。
(二) 持續檢討與精進
1. 勞動部強調,勞工法律扶助為施政重點,將持續聽取意見並滾動式修正機制。
2. 目標是確保法律扶助制度與時俱進,進一步完善勞工訴訟權益保障。
四、 申請管道與諮詢資訊
(一) 法律扶助申請
1. 勞工若有訴訟代理或訴訟必要費用扶助需求,可撥打法律扶助基金會專線:412-8518(市話直撥,手機需加02)。
2. 亦可至法扶基金會網站查閱勞工訴訟扶助專案(https://www.laf.org.tw/service-project-detail/9)。
(二) 生活費用扶助諮詢
• 勞工可撥打勞動部專線 02-8995-6866,獲取專業與即時的申請資訊。
資訊來源:勞動部
https://www.mol.gov.tw/1607/1632/1633/77981/post